|
2010年
「暑期活動」或「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」
報名須知
明愛今年為青少年預備了很多有益而有趣的「暑期活動」及「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」,供大家善用這個暑假。為方便你們簡便地報名參加這些活動及課程,本中心將有以下安排:
I.
會員優先報名日期:16/5/2010
(當天只接受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的有效會員報名)
II.
正式接受報名日期:17/5/2010
(接受所有人士報名)
「會員優先報名日」安排
日期:2010年5月16日(星期日)
取籌及報名地點:本中心
(梨木樹村健樹樓地下B及C翼)
派發報名籌時間:下午1:00開始
(憑申請人的有效會員証取籌,派完即止。)
辨理報名手續時間:下午2:00至5:00(會員請按手上報名籌所標示的時間,攜同申請者本人的有效會員証,到本中心辦理「暑期活動」或「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」的報名手續。)
「會員優先報名日」報名手續細則
1.
「會員優先報名日」只會接受持有「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」之有效會員證的會員報名;
2.
每名「有效會員」可以在「會員優先報名日」申請最多三項「個人的暑期活動」,而「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」及「家庭活動」的報名數目則不設上限;
3.
會員在「會員優先報名日」當天,須憑申請者本人的有效會員証,在下午1:00開始,到本中心登記並領取報名籌咭,以辦理有關的報名手續;
4.
「個人會員」或「家庭會員」當日只需領取一張報名籌即可報名;家庭會員可憑一個報名籌,便可為所有「直屬的家庭成員」報名參加活動或課程;
5.
「報名籌」上將會清楚地標示出當日可供其持有人報名的正確時間,會員只須按手上報名籌所標示的時間,攜同申請者本人的有效會員証,來臨本中心便可辦理相關的報名手續;
6.
若會員在「報名籌」的指定時間過後才到達中心,中心職員會安排在該時段的最後階段,才會處理有關的申請,敬請留意;
7.
在「會員優先報名日」之時,中心仍會如常運作開放,若有會員因會籍過期又或遺失了會員證,仍可在當天續會或補領證件,同時亦會接受公眾辦理新登記入會及申請每月恆常課程的報名;
8.
對於上述安排如有任何爭議,本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I.
「暑期活動」或「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」一般報名細則
1.
2010年的暑期活動、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的最新資料,將以本中心在2010年5月16日當天的公佈為最準確。會員在填寫報名表格前,有責任先瀏覽本中心當日展示的「2010年暑期活動」及「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」展板,以了解活動和課程的更新資料及動態,並留意所報名的活動和課程會否出現撞期的情況;本中心概不受理因個人疏忽而引致時間上出現衝突的退款申請;
2.
如會員在完成報名及繳費手續後,申請退出服務,中心會根據「退出服務手續」的程序,為會員辦理退出服務手續 (詳情請參閱項目「退出服務手續」);
3.
若課程或活動名額已滿,有興趣之人士可先登記作候補留位;
4.
若活動須經職員面試才決定是否取錄,本中心將會在接獲報名表後十四個工作天內,回覆安排面見的事宜;中心亦會於面見後十四個工作天內,通知報名者是否接納其申請。若報名者最終因某些原因而未獲取錄,中心將會全數退還其已繳交的活動或課程費用,唯會員年費將不會因此而獲得發還,敬請留意。
II. 繳費須知
1.
會員必須繳交足夠款項,始能完成整個報名手續。如報名者以支票付款,報名名額的落實將會待支票成功兑現後才獲確立;
2.
報名者可以用「現金」或「支票」的方式,支付活動或課程費用;
3.
報名者如以支票報名,請於支票背後清楚列明參加者姓名、所參與活動或課程名稱、簽票人姓名和聯絡電話。所填寫的資料,只供中心行政用途,絕對保密。「支票抬頭」必須依照下列的指示分類填寫:
|
繳費類別 |
支票抬頭(英文) |
支票抬頭(中文) |
|
會員費用 或 活動費用 |
Caritas Youth & Community Service |
明愛青少年及社區服務 |
|
社交及技能發展課程費用 |
Caritas - Hong Kong |
香港明愛 |
|